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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2011-2012学年第一学期相关工作要求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7-04

根据2011年3月17日发“广东白云学院开展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方案”精神,本学期将继续开展方案中的相关工作,现将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听课活动

(一)听课安排原则

1、校领导、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随机听课。

2、各二级教学单位院长(主任)、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负责人、院(部)级督导听本单位教师的课,要求覆盖率总体达100%。

3、系(室)主任对本系(室)教师的任课情况进行全面听课,要求覆盖率达100%。

4、校级兼职督导由评鉴中心根据听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,按需统一安排。

(二)听课活动要求

1、各二级教学单位制定出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听课方案。在二级教学单位两个全面听课(覆盖率达100%)过程中,客观、真实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与等级。

2、在全面听课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听课。一方面是在全面听课中,对未达基本讲课标准的教师进行重点帮扶(包括新入职教师),重点听课,直到达到要求。另一方面,对本学期开展CDIO改革的专业课程重点听课,通过听课、研讨推进课程的教学改革。

3、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内涵的培训分校、院(部)两级进行。校级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培训,院(部)级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。

(三)对听课人员的要求

(1)各听课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课室,对任课教师教学文件的检查要求在开课前完成。听课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打断教师上课和中途离开课室,每次听课最少听一节。

(2)各听课人员的《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》一周报一次给评鉴中心,评鉴中心将及时进行统计、汇总。

(四)听课活动时间及各单位评级要求

听课活动时间为10月8日-11月10日,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教师评级结果报评鉴中心。

所评定的等级比例按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总体方案中有关要求控制。

为使评级工作顺利进行,学生评教在11月5日前结束,11月10日前出评教结果。

评鉴中心每周逐周统计、汇总《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》情况。经检查,二级教学单位的听课评价结果、评级若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,将要求该二级教学单位重新组织听课与评级活动,以确保评级结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。

二、重点帮扶,落实导师制

对讲课未达标的教师安排导师进行指导与帮扶,原则上,导师由各单位的院(部)级督导担任。

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听课过程中,要随时发现、确定帮扶对象,并及时落实导师。要求指导教师要有指导计划、指导记录、听课记录,要求指导方与被指导方双向听课。有关重点帮扶对象的导师配置情况要及时报评鉴中心,以便评鉴中心及时掌握导师制的落实情况。

三、教学示范活动

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全面听课的过程中,要及时安排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示范教学,以便加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,深入开展教学研究,大力推进教学改革。有关示范课安排要及时报教务处,以便教务处检查,及时掌握示范教学的进行情况。

四、教研活动

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通过听课,及时发现课堂教学的薄弱环节,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,组织研讨,提出改进的措施。此项工作与听课活动同步进行;教研活动安排报教务处。

五、多媒体课件的审查与评选

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听课活动中,要对课程所使用的多媒体课件的适用性进行审查,不符合要求的多媒体课件,中止使用。优秀课件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另行安排。

六、优秀教案的评选

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初评,按《广东白云学院优秀教案评价标准》的指标打出等级,将结果报评鉴中心。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另行安排。

七、教学秩序整顿活动

教务处、学生处联合检查,通过整顿教学秩序,强化课堂纪律教育,使教师、学生的课堂行为符合规范要求。

八、教师课堂教学文件检查

结合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,期中教学检查在10月底以前完成对教师教学文件的检查。要求教学文件齐全、规范。

九、评级与评奖

评级:评鉴中心对校、院(部)两级听课情况进行统计,并会同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按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评级方案进行等级评定。

活动成果评奖:11月20日前,按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活动方案”的部署完成相关奖项的评选工作。

评鉴中心

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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