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督导

教学督导

当前位置: 首页-> 教学督导-> 正文

广东白云学院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活动”听课安排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7-04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广东白云学院开展“课堂教学质量双月”活动方案》的安排,现将全校本学期4-5月份的听课安排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听课人员

校领导:曾小彬、刘许国、李望国、刘剑锋、梁炳钊、王彦斌、侯立兵

职能部门:王丽英、赵晓川、王西进、洪强、刘志新、刘家枢

各教学单位院长(系、部、中心主任)、教学副院长(系、部、中心教学副主任)、教研室主任、专业建设负责人

二、听课时间

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

三、听课安排原则

1、校领导随机听课,每位领导听课次数不少于20人次。

2、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随机听课,听课次数不少于30人次。

3、各二级教学单位院长(主任)、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共同对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的课程进行全面听课,覆盖率要达到100%。

4、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的课程进行全面听课,覆盖率要达到100%。

5、专业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所有开设课程进行全面听课,覆盖率要达到100%。

6、校级兼职督导由评鉴中心统一安排,听课总次数不少于40人次;

7、校级专职督导由评鉴中心统一安排,听课总次数不少于50人次。

四、听课要求

1、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,关闭手机或处于静音状态;

2、注意学生到课及课堂表现情况;

3、每次听课均听一节,原则上为连续两节课的第一节;

4、每次听课后都必须认真填写《广东白云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和《广东白云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》;

5、注意认真填写《广东白云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听课记录》,不得空项;

6、所听课表格分三次时间提交:四月底一次,五月十五日前一次,五月底一次。每位被听课教师的两张表需装订在一起,然后提交到校评鉴中心办公室。

7、对于课堂教学质量不达标(D等)的教师,不受上交时间限制,应随时上交校评鉴中心,以便学校安排教师及时帮扶。

五、任课教师名单

见附件

六、任课教师课表

见广东白云学院校园网“评鉴中心”栏目中的“通知”栏目“广东白云学院2010-2011学年度第2学期任课教师课表”

广东白云学院 评鉴中心

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

版权所有:广东白云学院 招生咨询:020-36093333  传真:020-36095259

西校区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  北校区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

ICP备案号:粤ICP备15092391号-2  邮政编码:510450